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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县人大对“一府两院”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发布日期:2016/01/24  来源:张恤民   点击次数:0

洋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常委会工作要点,不断发挥督促检查作用,把开展“一府两院”工作人员述职评议,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人大监督工作,促使“一府两院”工作人员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接受监督自觉性的重要途径。2015年度,“一府两院”有16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先后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  

2015年,洋县人大机关不断深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法,创新工作思路,拓宽监督途径,进一步促使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的“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干部牢固树立法律意识、人大意识、责任意识、勤廉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努力为推进洋县经济社会和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作出应有贡献。根据《洋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一府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述职办法》的规定,从20153月开始对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任、局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以及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法、检两院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述职评议。

述职评议采用会议述职的方式,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常委会一名副主任负责述职工作的协调及有关问题的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与述职评议工作,取消以往书面述职的形式,有效避免述职程序走过场,效果不明显等现象。

 述职评议的内容主要针对各评议对象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贯彻执行宪法、国家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情况;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情况及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依法履行职责,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情况;参加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活动情况及完成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交办事项的情况和“一岗双责”落实、严格执行党纪政纪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述职评议将按照准备、履职情况了解、小组评议、述职测评、整改五个阶段进行。

评议工作由县人大常委会首先组织考察初评小组到被评议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初评,县人大常委会4位领导组成四个工作组,分别带领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和县人大代表到述职人员所在单位,采取召开述职动员会、个人汇报工作、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征询意见、查阅资料、走访服务对象等形式,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调查和了解,深挖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工作组根据调查结果严格审定了《述职报告》,然后再由县人大常委会进行评议。并将评议意见和测评结果及时报送县委和县委组织部,反馈给述职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 

评议中,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进部门工作和增强被评议对象履职意识作为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三严三实”与该项工作紧密结合,并把评议工作同弘扬正气、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实事求是,既不以偏概全,又不回避问题。注重实效,不走过场。通过评议,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分清是非,弘扬正气,发扬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促进党风、政风和勤政廉政建设。 有力促进了“一府两院”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